南都訊 記者吳筍林 通訊員 楊曉梅 範曉玲 馬英 企業破產清債,但程序一拖就是好幾年,職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債主也是望錢興嘆。於是,一個叫“破產管理人”的中介機構應此而生,但多年來缺乏規範和監管。昨日,全國首個破產管理人自治組織——— 廣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正式掛牌。
  我國的破產管理人制度開始於2007年6月1日《企業破產法》施行之後。人民法院受理企業破產申請後,將選定中介機構擔任管理人,管理人在法院指導和監督下,全面負責各項破產事務。廣州中院的數據顯示,該院在冊的破產管理人包括有15家機構管理人和9家個人管理人。管理人多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及專職從事破產管理的從業人員。
  “破產管理人可以說是既要當律師,又要當會計師,還要當保姆。”廣州市人大代表、律師田子軍評價。
  “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就是要讓這些資不抵債的夕陽企業,該死的要死掉,有機會的要盤活重生。”廣州市中院副院長餘明永稱,企業破產程序需要講究效率,但實踐中有的大企業破產程序,一拖就是好幾年,因為涉及到的利益方多且複雜。為此,身為企業破產程序中“管家”身份的破產管理人,其能力和效率顯得尤為重要。
  成立破產管理人行業協會,可以對參差不齊的管理人進行規範、統一的管理、監督,形成行業自律,“避免破產管理人不作為、亂作為、少作為而影響破產程序的進度”,剛剛成立的廣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楊貞瑜稱。
  據悉,該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由會員繳交的會費和管理人對協會捐助等,協會還將於近期內啟用“破產清算公益基金”,該基金主要為符合受理條件的企業破產及公司強制清算案件不因啟動費用問題而陷入僵局。  (原標題:企業破產管家成立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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